首页
政务公开
工商动态
工商法规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专题专栏
汉正街
联系我们
您好,欢迎访问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硚口分局! 今天是:
信息检索
公众互动
网上办事大厅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12315申诉举报
12315申诉举报
违纪举报登记表
武汉市硚口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网上投诉系统是直接面向社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一个平台。本平台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具体有: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
2、依法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权益纠纷;
3、依法受理群众对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假冒商标等经营违法违章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4、依法查处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
5、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诉方必须在武汉市新洲行政区划内;
2、有明确被诉方;
3、有具体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争议利害关系人;
举报标题:
举 报 方
(请填写您全部真实的资料以便于我们跟您联系,您所填写的投诉方内容将不会显示在网页上)
姓名:
*
(请填写真实的姓名,以便于我们跟您联系)
性别:
男
女
电话:
电子邮件:
被 举 报 方
被投诉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举 报 情 况
举报内容:
消费者需求:
请举报人认真填写